发布时间:2010.07.02 14:31:41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次
———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王毅
从国台办获悉,6月29日下午,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在重庆签署了备受关注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据悉,ECFA包括序言和5章16条及5个附件,内容涉及双方合作措施、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合作等程序内容。
逐步消除贸易关税壁垒
根据协议内容,ECFA的目标为:加强和增进双方之间的经济、贸易和投资合作;促进双方货物和服务贸易进一步自由化,逐步建立公平、透明、便利的投资及其保障机制;扩大经济合作领域,建立合作机制。
在协议中,双方同意逐步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实质多数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涵盖众多部门的服务贸易限制性措施;提供投资保护,促进双向投资;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和产业交流与合作。
双方同意在不迟于协议生效后6个月内,就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建立适当的争端解决程序以及建立投资保护机制等问题展开磋商,并尽速完成、达成协议。
经贸社团互设办事机构
协议提出,为强化并扩大协议的效益,两岸双方将加强经济合作。合作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知识产权保护与合作;金融合作;贸易促进及贸易便利化;海关合作;电子商务合作;研究双方产业合作布局和重点领域,推动双方重大项目合作,协调解决双方产业合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双方中小企业合作,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推动双方经贸社团互设办事机构。
双方同意在协议生效后6个月内开始实施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同时,双方还将成立“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负责处理与协议相关的事宜。
知识产权协议同时签署
ECFA的一大亮点是,根据早期收获计划,大陆将对539项原产于台湾的产品实施降税,包括农产品、化工产品、机械产品、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纺织产品、轻工产品、冶金产品、仪器仪表以及医疗产品等十类。台湾将对267项原产于大陆的产品实施降税,包括石化产品、机械产品、纺织产品及其他产品等四类。双方将在早期收获计划实施后不超过2年的时间内分3步对早期收获产品实现零关税。
此外,双方6月29日还签署了《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双方同意依各自规定,确认对方专利、商标及品种权第一次申请日的效力。
附录: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早收产品清单
一、大陆对台湾降税的产品
农产品(18项)
包括其他活鱼、其他生鲜鱼、其他冷藏冷冻鱼、生鲜甲鱼蛋、鲜兰花、金针菇、香蕉、柳橙、柠檬、哈密瓜、火龙果及茶叶等。
石化产品(88项)
1.基本原料:航空煤油、润滑油、丙烯、异丙醇、二甲苯、氯乙烯、临苯二甲酸二辛酯等
2.特用化学品:界面活性剂、碳黑、树脂、胶及黏合剂等
3.塑料原料:聚丙烯(pp)、苯乙烯聚合物(ps)、丙烯酸共聚物、聚四亚甲基醚二醇、聚碳酸酯、聚亚安酯、其它烯烃之聚合物等
4.塑料制品:塑料片、板、膜、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板、氯乙烯聚合物板、人造革等
机械产品(107项)
1.工具机:切削金属的数控卧式车床、切削金属的其它数控车床、切削金属的数控钻床、数控平面磨床、研磨机床、砂轮机、抛光机床、插床、拉床、锯床或切断机、龙门刨床、锻造或冲压机床及锻锤、非数控冲孔、开槽机、冲剪两用机及工具机零件等
2.产业机械:纸处理机械、纺织机械、印刷机、造纸机、橡塑料加工机、过滤机、热处理机械及升降机
3.其它机械:泵类、流体传动机械、滚压机等
4.机械零组件:阀、机械刀具、机械零组件、压缩积及风扇及承轴等
纺织产品(136项)
1.纺织中上游:棉纱、棉布、棉与化纤混纺布、与棉混纺合成纤维棉梭织物、再生纤维布、合成纤维布、人造纤维纱线、合成纤维棉、合成纤维棉纱、再生纤维棉纱、合成纤维棉梭织布、再生纤维棉缩织布及化纤填充物等
2.纺织下游:特殊纺织品、针织物、钮扣、擦拭布、其它织物及不织布等
3.纺织制品:袋包箱、衬衫及套头衫、泳衣、袜、内衣及毛巾等
4.鞋类:鞋面、橡胶及塑料制品外底及鞋跟、鞋靴零件等
运输工具(50项)
1.汽车:汽车零组件
2.自行车:自行车整车及零组件
其他产品(140项)
1.钢铁:热轧卷材、非合金钢冷轧卷材、钢丝、不锈钢等
2.水泥:水泥熟料及白水泥等
3.染颜料:酸性、直接、活性染料及制品、钛白粉等
4.运动器材:其它高尔夫球用具等
5.医疗器材:人造关节、健身及康复器械等
6.仪器:测量仪器等
7.模具:金属拉拔模、金属模、注模或压模等
8.金属制品:铝及铝制品,铜及铜箔制品等
9.玻璃:lcd玻璃
10.橡胶:汽车、自行车及机车轮胎11.漆及油墨:油漆、清漆、其它引刷油墨等
12.电子:照相机、投影仪等用物镜、其它照相机及其它光学仪器用组件、麦克风及其座架、音频扩大器、其它电视录像模块及零件、视频摄像机、数字相机零件、放电灯管、其它电子管、稀土永磁体、其它金属永磁体等
13.电机:变压器零件、电源零件、静止式变流器及电感器零件、锂离子电池、熔断器、可编程序控制器、通用信号发生器、同轴电导体、玩具电动机、微电机、玩具用电动机微电机零件、铜制绕组电线、无接头电导体等
14.小家电:气扇、贮备式热水器、真空吸尘器、食物研磨机、电熨斗、电饭锅、烤箱等
15.手工具:钳子、扳手、锤子、螺丝刀等
二、台湾对大陆降税的产品
石化产品(42项)
(1)基本原料:油品包括杂酚油、燃料油、石油焦;石化原料包括蚁酸(甲酸)、醋酸(乙酸)、醋酸乙酯等
(2)特用化学品:胶及黏合剂、碳黑、界面活性剂、树脂等
(3)塑胶原料包括其他烯烃之聚合物(pp)、丙烯酸聚合物、聚碳酸树脂等
机械产品(69项)
(1)其他机械:液压缸、气压缸、泵、喷水蒸汽机或喷砂机、流体传动、办公室机器等
(2)机械零组件:机械刀具、压缩机及风扇、机械零组件、阀、轴承、密合垫或类似接合垫等
(3)产业机械:热处理机械、过滤器;纸处理机械、其他印刷机纺织机械、橡/塑胶加工机等
纺织产品(22项)
(1)纺织中上游:棉纱、棉布、人造纤维纱线、合成纤维棉等
(2)纺织下游:不织布、针织物、尼龙、pu合成皮其他织物等
运输工具(17项)
(1)其他车辆:婴儿车及其零件
(2)自行车:自行车及其零组件
其他产品(117项)
(1)化学品:无机化学品、有机化学品、沐浴乳等芳香剂、杂项化学品包括活性碳、松香及树脂酸、其他触媒及化学制品等
(2)染料:酸性染料、其他合成有机染料等
(3)运动器材:其他高尔夫球设备、其他球、一般体能设备、体操或竞技比赛用物品及设备等
(4)仪器:仪器或器具之零件
(5)模具:挤压模、冷压及冲压金属片机器冲头及模、金属用射出模或压缩、其他橡胶或塑胶用模
(6)金属制品:精炼铜管、铝板及其他铅片、扁条及箔
(7)橡胶:小客车、大客车、脚踏车轮胎等
(8)玻璃:其他铅水晶玻璃器、信号用玻璃等
(9)游乐设备:其他游乐场转台、射击场及其他游乐场之娱乐设备
(10)电子:永磁体、电视摄影机、灯泡及电子管、物镜、电视或电影摄影机或放映机用附加镜头、光学元件、吊灯及电照明配件等
(11)电机:防爆型马达、其他电动机、其他交换式电源供应器、二氧化锰乾电池、蓄电池、熔丝装置等
(12)杂项制品:眼镜、保温瓶及其他真空保温器皿、扫帚、牙刷、原子笔、铅笔及蜡笔等